根河市地处大兴安岭北段西坡,与鄂伦春旗、额尔古纳市、牙克石市以及黑龙江省漠河县、塔河县毗邻。南北长240.4公里,东西长198.8公里,全市总面积20012平方公里。自然地理特点是高纬度、高寒冷地区,东经120°12—122°55’,北纬50°20’—52°30’,是中国纬度最高的城市之一,是内蒙古自治区平均气温最低的旗市。2005年全市总人口167228人,比上年下降1.1%。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分别是5.05%和6.98%;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-1.93%。人口男女性别比例为103.5:100.0。有17个民族,包括汉、蒙古、回、藏、苗、彝、壮、朝鲜、满、土、锡伯、达斡尔、鄂温克、鄂伦春、俄罗斯等民族。
根河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